收藏 2024最新江西省光伏政策详细地理解阅读全国各地分布式光伏政策点击即查!

来源:leyu乐鱼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8-08 12:55:57

  江西省作为能源资源匮乏的内陆省份,缺煤少油乏气,水电资源开发有限,对外部能源依赖度较高。江西省依据自己情况,详细制定了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一系列鼓励政策。在2023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约23.2万户。光伏成为江西省排在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装机之前的第二大电源。

  随着分布式光伏的持续不断的发展,江西的省、市、县均出台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屋顶光伏的开发与发展要求,下面我们将结合江西省政策对各区县进行解读:

  红色预警地区暂停所有分布式光伏并网,包含户用光伏。企业租用屋顶开发的户用光伏则要按非自然人管理或暂停接入。

  1MW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由省能源局发布规划和年度建设规模,由所在市、县投资主管部门备案;1MW及以下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开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全省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项目通过绿色通道实行线上“滚动纳规、月度优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管理下放到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同时将项目纳规和优选环节予以合并简化。开发企业在取齐电网接入意见等支持性文件并完成项目备案后,仍然通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规划库管理系统绿色通道直接申请参与纳规和优选,所在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月审核,通过后予以纳入建设规模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建设规模,由所在地县级电网企业代为受理备案和提供服务。

  规范备案管理,不得无故不备案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备案文件应当载明备案有效期,超过有效期限未开工的项目自动失效。不可以通过隐瞒情况、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备案,不得化整为零拆分项目。对确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小于备案规模的,项目备案机关应当指导备案主体对项目进行变更备案。

  定期组织并且开展以县域为单位的屋顶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明确本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发空间规模及消纳风险预警,经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优先支持绿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但不应将预警信息作为限制项目开发的依据,红色、黄域允许项目纳入建设规模并带领企业谨慎开发。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红色的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包括租用、异地配储等模式)、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

  县供电公司依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意见出具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开展供电区域内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按绿色、黄色、红色确定供电区域评估等级,分年度计算电网接入消纳和可开放容量,报县发改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开。支持绿域屋顶光伏项目电网接入;限制黄域屋顶光伏项目电网接入;暂停红域屋顶光伏项目电网接入,待其满足消纳条件后根据真实的情况予以接入。

  江西省能源局在2022年发布了《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2022年)》,对全省区域内的工商业、户用、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要求做出了重要调整和界定:

  户用光伏项目的管理范围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不纳入规划管理转变为直接纳入建设规模,并由所在地县级电网企业代为受理备案和提供服务。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兆瓦(含)以下的管理权限发生明显的变化,由原来的设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并组织调整,报省能源局备案,变为由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参照新的流程进行规划和年度建设规模管理。

  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管理权限也发生了变化,从原先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管理,变为由省能源局发布规划和年度建设规模,备案由属地进行。

  此外,在以2022年发布的《工作指南》为指导,江西能源局进一步发布了两则通知,以完善和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些通知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备案主体的下放,使得所在市能源主管部门能够进一步简化手续。

  江西省能源局以及国网发布的通知作为江西省政策的核心内容,各市县结合自己分布式光伏市场开发情况,将加强完善政策要求。

  业主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地乡(场、区)镇人民政府;经所在地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实地进行安全、规划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租赁他人产权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严格按照以非自然人安装要求报县发改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业主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后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到电网企业登记,并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严禁将自然人光伏项目上网电费结算给企业。

  由居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后并附项目建设方案报当地乡(镇)政府审核,城区范围内项目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与并网申请资料一并报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组织实施。

  项目业主取得所在地乡镇供电所审核同意预接入后,将项目建议书(或设计的具体方案)、产权证明、申请表等报乡(镇、街道)审核(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租赁他人产权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一定要按照非自然人安装要求报发改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业主填写申请表后报当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实地对其进行安全、规划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业主填写申请表并附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业主将申请表、并网申请资料一并报县供电部门备案后即可组织实施。县供电部门每季度将备案项目抄送县发改委留存。

  项目由居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项目建设方案报当地乡(镇)政府审核,城区范围内项目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与并网申请资料一并报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组织实施。县供电公司每月将本月备案的户用项目信息抄报县发改委。

  由户用业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报经当地村、居委会(社区),供电公司或乡(镇)供电所,整治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户用项目可组织实施并凭此申请表向县供电公司申请并网。

  业主个人利用自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办理个人项目备案,同时持相关资质证明向电网企业申请并网,填写申请表并附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报所在地乡镇供电所进行预接入审核;取得乡镇供电所审核同意预接入后,项目业主将相关资质证明及申请表等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组织实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在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于超出时限的项目,须重新进行审批。

  业主提出申请后携带材料报所在地乡(镇、街道);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实地进行安全、规划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租赁他人产权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以非自然人安装要求报县发改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自然人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应提供屋顶光伏可承载证明或承诺书;企业租赁业主屋顶,利用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还需提供屋顶光伏可承载证明;项目投资方统一收集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当地政府 (街道办事处) 对项目的投资主体、土地或屋顶资源、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等内容做审核;企业租赁业主屋顶审核通过后,项目投资方将申请表、屋顶可承载证明以及并网申请资料一并报区供电公司,由区供电公司代为受理及进行备案,备案时将申请表及屋顶可承载证明提交一份给区发改委。

  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指业主投资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业主和房屋产权所有者应为同一自然人,并以产权所有者的名义申报。前往县供电部门报装业务时,还需提供本人购买光伏设备的原始发票及本人汇款银行一类银行卡;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是指第三方租用他人屋顶或通过出租设备等方式以营利性为目的建设的光伏项目。

  江西省户用光伏项目备案要求相较于其他城市的更为严格和规范。与传统流程不同的是,业主现在需要先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各种类型的房屋证明材料来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供电公司备案。这一流程逐渐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审核要求靠拢。总体而言,户用光伏备案形式也正在慢慢地趋向于按照工商业模式管理。在工商业和地面分布式政策上,各市县具体的要求细则主要参照省级政策执行。户用备案要求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业主要提交房屋各类证明材料先报至所在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向供电局备案实施。

  如租赁他人产权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则需按照非自然人安装要求向发改委备案获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一些地区要求业主先向供电公司报备取得预接入手续,然后再向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实施。

  安装配置服务企业应在本县范围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以及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资质

  投资、设计、监理、承建、运维、光伏经销等企业,必须在我县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安装服务企业应将资质资料及与业主签署的合同报县发改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合格后纳入安装服务企业库进行统一管理,并抄报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未纳入安装服务企业库的企业,不得承接安装服务业务。

  (2)光伏安装企业无严重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严禁电力施工许可承装(修、试)资质挂靠;

  (3)安装服务企业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且有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安装服务企业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情况报区发改委;无承装(修、试)资质或资质挂靠企业不可以在我区开展光伏安装业务。

  安装配置服务企业在本县范围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以及明确的安装流程和售后服务承诺。安装服务企业应在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

  (1)安装服务企业应在本县范围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以及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资质。

  (2)安装服务企业应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

  (3)安装服务企业应将资质资料及与业主签署的合同报县发改委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合格后纳入安装服务企业库进行统一管理,并抄报乡(镇)人民政府、洋峰街道办、县供电公司。未纳入安装服务企业库的企业,不得承接安装服务业务。

  全县农村屋顶光伏项目,以2023年4月7日为节点,本年度此前建设的屋顶光伏项目为存量项目,本通知施行之日(2023年9月10日 )后建设的屋顶光伏项目为新增项目,4月8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擅自建设的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未批先建项目不予登记并网。

  一类是已并网屋顶光伏项目,县供电公司按要求做比对排查,区分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光伏项目,完成项目信息登记备案摸排和变更。各乡镇牵头对已并网屋顶光伏项目进行审核检查,督促整改不符合建设标准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抄报县供电公司,由县供电公司按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电网解列,对相关投资开发和承建企业,报有关部门予以信用惩戒;

  另一类是已登记报装并建成,但未并网发电的屋顶光伏项目,除县供电公司须督促补全、变更信息、清理抢占台区可并网资源的项目外,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经所在乡镇并网前验收合格的,方可接入并网。对未通过安全和规划审查、未经验收合格的农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及对被纳入信用惩戒系统的承建企业建设的农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并网。

  开发新增项目:原则上,一个乡镇引进一家开发建设企业开发建设当地屋顶光伏资源,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相应形成的投资规模计入当年完成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并分享相应税收。

  存量和新增屋顶光伏项目按下列次序接入电网:农户全额投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和乡村振兴的项目优先接入;整改到位的存量项目优先;新增项目按申报先后次序接入。

  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最重要的包含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屋顶以及租赁居民屋顶以营利性为目的的光伏项目。项目必须纳入赣州市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以下简称“市级库”)管理,未纳入市级库项目不得开发建设,电网企业不可以办理接入批复。

  江西省对分布式市场做调整和规范,要求各市县清理积压未开工的项目。按照省能源局颁布的新规定,这些项目必须纳入规划项目库中才能得以执行。对于未按要求迟迟未开工的项目,地区政府与供电公司将采取清退措施。对于新增屋顶光伏项目,要按照新规要求建设,接受电网调度。

  江西省能源局在从2022年起每年发布一则细化通知,根据分布式市场的变动情况给予及时的政策调整。

  总体而言,工商业与地面分布式市场发展呈现出由严到松的趋势;而户用市场则是由松到严。各市县对于项目备案、开发建设有一定的要求,但并非十分严格,而是对建设要求做了一些规范性的部署,帮以促进光伏市场的合理合规发展。江西省国网的红黄绿可接入容量评估还未公布,但要求新建分布式光伏都需要接受电网调度,说明江西市场整体分布式市场还是处于一个比较松弛的状态,分布式市场还是能够继续挖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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