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恶劣的“性变态”连环杀人案奸杀17人受害者尸体半裸被割奶

来源:leyu乐鱼官网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7-03 06: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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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香港有著名的雨夜屠夫林过云,他杀死3名女性,还将他们肢解、拍照。其实,广州有个和林过云一样的家伙,杀的人要多得多。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的紧急汇报,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怀疑是他杀。

  现场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平时少有车辆经过。在距离公路大约10多米的草丛中,一具女性尸体仰面躺着。这名受害者很年轻,根据长相判断不超过25岁,有明显南方人的相貌特点,看来就是本省人或者邻省人。

  受害者死于谋杀,她的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眼睛外凸且充血,舌头伸出,这是明显被掐颈致死。受害者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奸污。根据受害者双手指甲判断,似乎死前同歹徒经过激烈搏斗。指甲里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是抓绕所致。尸体附近土地没有一点搏斗痕迹,看来这里不是行凶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根据尸体分析,被害女孩是死后才被奸污,说通俗点就是奸尸。

  根据群众反映,几个路过赶集的农民首先发现路边的尸体,慌忙跑到派出所报警。期间,陆续有其他群众发现尸体,很多人赶来围观,现场被破坏严重。

  草丛中到处是脚印,难以判断哪个和凶手有关。在现场对报案农民简单询问,民警瞬间排除他们的作案嫌疑,凶手不知道是谁!

  在广州市法医中心,尸体进行了尸检,证明却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还发现了凶手的,能确定是杀人案。

  广州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从80年代开始,该市治安急剧恶化,每年都有很多凶杀案件。

  根据现场判断,这应该是一起恶性杀人案,广州市公安局给予立案。随后,警方分两路展开调查,一是调查死者身份,以便查找凶手。另外就是进行走访群众,看看是否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者事情。

  根据死者长相判断,死者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两广地区的人,甚至就是广州市人。对广州市所有失踪女性做出详细的调查,未曾发现符合死者相貌的人。

  调查群众也一无所获。群众反映,这条公路本来就相当偏僻,白天也只有少量车辆经过,到了晚上更是基本上没有车子。

  法医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众发现尸体是上午,说明抛尸时间是深夜,周边就没有人车,没有一点群众看到过可疑的东西。

  很快1年过去了,此案成为一个无头案。冤死的无名女孩遗体,长期放在太平间不能火化。

  其实,90年代的广州每年有很多凶杀案件。这种杀人案也不是一二起,警方并没有特别重视。

  这也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颈部有明显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很惨。

  尸体,没有一点衣物和鞋帽,只有佩戴的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此次虽现场保留较好,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凶手显然有一定反侦察经验,他是沿着草上行走,没有留下清晰的足迹。周围也没有一点目击者,看来抛尸也是在夜晚。

  死者虽然被,是在遇害前被歹徒奸污的。奇怪的是,被杀后,歹徒又对她进行第二次奸污。既然之前已经了受害者,可完全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为何需要杀死之后再呢?

  受害者也是很年轻的女性,被人活活掐死。死者全身赤裸,被丢弃在路边草丛中,也遭受过歹徒奸污。不过此次现场更让人震惊,女孩尸体被凶手严重破坏。

  根据尸检,受害女孩是死后,被歹徒用尖刀破坏遗体。歹徒显然对人体结构并不了解,手法非常不熟练,使用的也是普通的水果刀之类,预计至少割了2到3个小时之久。同样的,女孩是生前被歹徒奸污后遇害,死后又被歹徒奸尸。

  8月第3起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开始着重关注这些案件,将3名死者的擦拭物进行检测。

  90年代DNA测试还比较罕见,只有广州、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才有鉴定能力。

  检测结果表示,3名女孩是被同1个歹徒杀人奸污,这是一起恶性连续杀人案。

  从8月开始,警方开始挨家挨户排查失踪人口。每一个失踪人口,警方都一一上门调查,将3名受害女孩的照片给家属核对。

  根据现场和尸检判断,女孩是在死后几小时内被抛尸的,也就是说受害者肯定在广州生活。

  死者同样是20岁出头的年轻女性,被掐死后抛尸,也在生前和死后被凶手奸污过多次。此次受害者是被装在一个麻袋内,丢在路边的。

  可怕的是,女孩的背部大片皮肤、双乳和外阴全部被歹徒割走,整个遗体像被屠宰过一样,惨不忍睹。后来的DNA检测证明,女孩也是被同一个歹徒所害。

  第4起凶案发生以后,广州市公安局深感震惊。他们都以为这是极其严重的连续杀人串案,必须给予特别重视。

  根据凶手行凶的频率来说,从第一起和第二起相隔的1年,到第二起和第三起的相隔半年,第四起仅仅相隔2个月。可见凶手杀人间隔越来越短。

  市公安局很快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案情非常重大,此案列为当年全市头号必破案件。

  专案组研究确定了侦查方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海珠区、天河区、东山区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实行各种手段一齐上,采取了调查摸底,审查可疑对象,设卡堵截、巡逻伏击、刑事技术、取证鉴定、情报资料、检索及技术侦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侦查时间之长,工作量之大,出动警力人数之多是前所未有。

  万幸的是,警方找到了1个目击者。第4起凶案的现场,距离1个本地大货车司机的家不远。这个司机晚上开车回家时候,曾经看到1辆小四轮货运车停在抛尸地点的路边。车灯打开,但驾驶室中没有人,车门也是打开。

  大货车司机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平时白天都很少有车路过,晚上怎么会有车停在路边。不过,他猜测小货车的驾驶员可能在下车小便,就没有在意。

  可惜,夜色太黑,加上开车路过不过几秒钟,大货车司机并没有看清车辆型号和车牌。

  专案组立即从刑警大队和有关派出所抽调30名公安民警,以夜间侦查为重点,在各个交通要道设卡检查经过区内的小四轮货运车,查找可能的歹徒。

  市公安局刑侦处于1992年3月初,专门印制了3万多份附有凶犯包装尸体麻包袋照片的紧急协查通报,发到每个专区民警的手里。他们要求民警、治安队员参照通报所列的凶犯可能具备的条件,在辖区内逐家逐户逐个单位地上门开展摸排工作。

  广州市经济发达,小四轮货运车有上万辆之多。这种小四轮货运车可以运人也可以运货,遍布全市各行各业,根本没办法排查。

  倒是发抓到一批诸如走私,非法持有爆炸物等犯罪人员,一些还涉及重罪,却和这系列杀人案毫无关系。

  从1990年2月第一次作案,到1991年底,歹徒已经连续残杀了6名女性。这些女性不但被奸污残杀,更可怕的是:后面几个遇害者几乎都被凶手割去了、皮肤、等。

  警方尽力封锁了消息,只是没有不透风的裤子,消息还是很快流传开,越传越吓人。

  鉴于很大的社会压力,在上级的督促下,专案组改变方法,将办案人员扩大到60人。他们对全区近年来有流氓、前科的劳改、劳教的释放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经过长达半年的摸排,这批家伙被发现犯有各种各样的案件,甚至有个小子还砍死过人。

  到年底,已经发现的受害女孩就有高达10人。女孩都被装在麻袋中抛尸,绝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体部分组织,主要是和。

  案件震惊了广东省公安厅。公安厅一边严厉敦促广州市公安局尽快破案,消除社会恐慌;一边派出省内刑侦专家,赶赴广州进行协助。

  从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广州公安局在全市大规模的多警种联合侦查,每个关键环节都是由各级领导亲自把握,亲自决策。

  广东省公安厅的专家针对现场痕迹,尸体情况和现有的线索,召开了多次案情分析会。

  1. 受害者的身份都无法确定。目前受害女孩已经高达10人,却完全不在广州市失踪人口之列,这非常奇怪。

  不过,即便是打工者,肯定会有雇主和工友、同乡之类。尤其是女孩来广州打工,通常会是几个老乡一起在某个地方做工。

  2.凶案的现场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根据尸检表明,几乎所有的受害女孩都被歹徒连续奸污数次之多。根据遗体

  而女孩多是在第一次被奸污以后,被歹徒突然卡住脖子导致死亡的。为什么女孩们不在第一次的时候反抗呢?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就算被歹徒的吓住,也不可能10多个人都不敢反抗吧?总有几个胆大的吧。

  3.歹徒似乎不是第一次作案。第一个案件是最有分析意义的,歹徒留下的奇怪地方最多。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试图奸污受害者,女孩立即猛烈抵抗,对歹徒进行厮打。歹徒经过搏斗,见无法制服女孩,恼羞成怒之下转为杀人。

  根据现场曾经留下的一个模糊脚印判断,歹徒身材矮小,大约在1米6到1米65左右,体重不超过100斤。根据凶手抛尸时,拖拽麻袋的痕迹判断,歹徒力气也不大。

  第一次的受害者身材也有1米65左右,手臂大腿都很粗,体格较壮,是女性中比较有力气的一类,双方应该势均力敌。但歹徒仅用几秒钟,就将受害者掐死。看起来,歹徒有很大的可能性不是第一次作案,曾经有过杀人的经验。他准确知道人体要害所在,还掌握一定杀人技巧,这才能在极短时间杀死女孩。歹徒应该有杀人,至少严重伤害的前科!

  4.歹徒有相当强的反侦察经验。在现场,歹徒基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刻意躲避了所有的目击者。没有一个人看到过,歹徒的样子甚至轮廓。歹徒应该曾经有过入狱或者被捕的前科,对于警方办案方式有一定了解。

  5.歹徒是一个明显的性变态杀人狂。在杀人后,他毫无例外的对女孩尸体进行奸污,并且对尸体进行毁坏,割

  现在有很多谜题解答不了,至少可以推断:歹徒应该有过犯罪前科,曾经受到过政府打击。

  之前做过几次排查,对象都是是有流氓前科的犯人,范围太窄,必须扩大排查对象。

  为什么呢?歹徒抛尸的地点都比较特殊。这些地点很多并不是郊县,而是城郊结合部。这些地区距离有大量居民的居住区并不远,却非常偏僻,属于闹中取静的地方。刑侦专家认为,歹徒应该是本地人,从小在这里生活,对广州市很熟悉,精心选择了抛尸地点。

  其中一半的抛尸地点,围绕着广州城区东南郊新窖镇或远或近。刑侦专家们认为,歹徒有很大的可能性现在或者曾经在海珠区的新窖镇生活过。

  基于这个判断,从1992年底开始,专案组扩大到100多人,全面出击,仅在新窖镇开展地毯式调查排队摸底的可疑人员就有3260多人,排出重点线多条,他们一一查清。同时,还抽调其他警力,在全区夜间设置50个查车哨卡。

  各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批可疑对象,从而破获了其它刑事案件86宗。这中间还包括2宗不属于此系列案的杀人碎尸案。全市排出并由市局刑侦处抽样的侦查或追捕可疑对象多达46名,还为东莞市、惠州市抓获2名杀人碎尸的犯罪嫌疑人。

  时间到了1993年,受害女孩增加到12人,却始终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歹徒的身份、职业和心理,案件毫无头绪,办案人员心急如焚。

  一时间,尤其是海珠区新窖镇附近,所有妇女上到80岁老太下到8岁女童,都不敢随便出门。女人夜晚上班上学工作,一律需要男性亲友接送。没人的女性都由工厂或者学校的男性组成护送队,不然就没人去上工上学。

  对广州警方无能的谩骂,更是多如牛毛。一些消息甚至传到了香港,被当地媒体大肆报道。

  此案同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案极为相似,而受害者更多,香港媒体大肆炒作广州雨夜屠夫,甚至有些小报还写为野史小说。

  而歹徒还在不断作案,到1994年初,受害者已经猛增到16人之多,成为广东省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一起。

  这些专家赫赫有名,是全中国闻名的刑侦高手,侦破过无数案件。通过对案情和现场的分析,得出以下几个之前未曾发现的结论。

  之前,警方对受害者身份百思不得其解。连续被杀了16人之多,却没有1个人在失踪的名单里。

  在1992年以后,广州市已经将失踪排查范围扩大到整个广东省,最终仅仅确认了第一名受害者的身份。

  这名受害女孩是番禺市人(今天叫做番禺区),姓黄,年仅22岁,未婚,长期在广州打工!在1990年2月7日。

  之前,因家里母亲重病,黄姓女孩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到番禺照顾母亲。没想到母亲很快去世,她于2月7日返回广州,准备再找份工作。

  离家以后,兄弟姐妹就失去同黄姓女孩的联系,再也没人见过她。黄姓女孩和兄弟姐妹关系不太好,家人都误以为她在工厂故意不和家里联络,开始也没有当回事。直到几个月后,家人才发现她失踪,这才慌张的报了案。

  到了1992年,广州警方因查不清死者身份,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这才发现了失踪者就是黄姓女孩。

  根据黄姓女孩曾经的老板和工友回忆已经有1年多没见过她,据说她回去照顾重病的母亲了。

  她的几个朋友回忆,在2月7日以后(黄姓女孩返回广州的日子),他们从来也没有看过死者来找过他们。

  歹徒和黄姓女孩并不认识,没有社会交集,也就无法查出歹徒是谁(再论监控探头的重要性)。

  更奇怪的是,除了第一个死者以外,其余的所有受害者身份都不明,并不在广东省失踪人口的名单中。

  这些专家发现,受害女孩虽大部分,仍然有人带有一些首饰。其中一些耳环和戒指金光闪闪,看起来似乎是纯金打造,应该挺值钱的。

  经验丰富的老专家拿起一件金戒指看了看,立即就发现这是假首饰。再看其他耳环、手链、甚至金牌,竟然全部是假的。

  不能穿金戴银尚且好说,戴假首饰装样子就是极大的事情。如果被人看穿戴了假首饰,岂不是名声扫地?以后还要不要见人。这不符合广东民间的基本风俗。

  如果说只有1到2人带假首饰,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人群里面总有个别人不同。现在几乎所有受害女孩都带有假首饰,这就非常非常奇怪了。

  他们平均刑侦生涯也有30年,三教九流,什么人没见过,瞬间就知道这些人是干嘛的!

  在整个广州,只有一种职业的女性,会大量带着貌似昂贵的假首饰,就是三陪小姐。

  众所周知,三陪小姐的工作很危险,经常会被殴打抢劫,被抢劫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如果三陪小姐没钱或者反抗,就很容易演变为抢劫伤人甚至杀人。

  三陪小姐的行规之一,就是会聪明的带一到二个假首饰。一旦遭遇抢劫,三陪小姐就主动将假首饰献出去,目的是保命。一些不识货的劫匪,往往拿了钱就不要命了,也不会打人。

  基于这个判断,又对受害者遗体进行判断,发现死者基本都烫染了头发,却并非普通的样式。多是较为夸张的发型,不像普通良家妇女的样子。

  现场留下衣物不多,分析现有的几件,发现衣物都比较暴露、性感且廉价,符合三陪小姐的身份。

  这些小姐出于职业特点:第一很少交朋友,第二和家人关系一般很疏远甚至敌对。

  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一般流动性大。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去那里,根本不固定。如果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突然失踪,根本没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报警。即便是在发廊工作的小姐失踪,老板也不敢报警,毕竟卖淫还是非法的。

  由于三陪小姐流动大,警方没有局限于广州市,查阅了整个广东省甚至邻省的资料。

  广州市警方付出巨大努力,检查档案指纹高达160万份之多,终于查到了2名死者的指纹。

  警方赶往老家调查他们的亲属,发现这2人确实是卖,都是外省南下赚钱的。

  三陪小姐是特殊职业,一旦遇害几乎没办法追查凶手。三陪小姐和嫖客大多素不相识,不可能通过普通的社会关系调查,来发现凶手的身份。三陪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嫖客是什么人!

  如果三陪小姐是在发廊、夜总会这些固定区域卖淫,嫖客也许会多次光顾,或许会被人看见,留下线索。

  站街女在路边拉客,一般都是单干,有时候一个晚上接好几个人,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她们和什么嫖客离开。

  看来是凶手装作嫖客,双方进行了易,三陪小姐自然不会抵抗。随后凶手突然下手,三陪小姐才知道大祸临头,试图抵抗已经太迟了。

  她并不是三陪小姐,是唯一的良家妇女。遭遇歹徒袭击后,她本能的立即拼死反抗。

  对这2个三陪小姐,熟悉嫖客做出详细的调查,也是极为可怕的工作。以一个三陪小姐为例,她生前留下的通讯录上有高达100多个男人的联系方式。专案组无奈之下,只能挨个走访,发现各行各业都有,上至干部、老师、甚至部分司法人员,下至民工、小贩、农民。

  歹徒选择三陪小姐的目的,主要是杀她们比较有把握,非常容易。这侧面证明歹徒的身体不强壮,即便对付妇女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在广州,如果采用暴力手段袭击妇女,往往会遭到受害者强烈抵抗呼救,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捕。

  92年广州民风还保守,歹徒想要诱骗良家妇女到某地,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三陪小姐正常情况下不会拒绝嫖客的要求,哪怕去偏僻地方。既然是卖淫,双方一定有亲密接触,也便于凶手突然袭击三陪小姐。这些三陪小姐在歹徒怀里被偷袭,往往来不及呼救就会送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可以直接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为什么还要将他们杀死以后奸尸甚至毁尸呢?

  杀人、奸尸以及破坏尸体会让歹徒感到很大乐趣,远比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更开心。

  这种性变态杀人案在广东历史上极少,专案组无经验,只能在全国范围查阅类似案件。

  通过连续对这类案件研究,可以确认犯人是严重的心理变态者,尤其有严重的恋尸癖。

  就案件本身来说,凶手本来已经同这些三陪小姐发生了性关系,却还要将他们杀死后奸尸,然后将尸体某些部位切下,可见他的恋尸癖非常严重。

  恋尸癖的人,多为性格上懦弱无能的人。在这种人身上有一种支配其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尸体绝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对象。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他们没办法控制活人的世界,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在死人面前,他俨然是个强大的主宰者,尸体都对他俯首听命,都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总之,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而且不用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

  第一,凶手有明显性变态倾向,应当在全市的精神病医院或专科门诊部调查了解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三,凶手能毫不费力的带走众多三陪小姐来看,凶手显然精通嫖妓,是个老嫖客。应该在全市排查曾经嫖娼或者性犯罪被打击的人,有很大的可能性找到凶手。

  其中一个抛尸现场,有一段公路出现破裂情况。凶手夜间驾驶车辆经过的时候,猛地发现前面有大坑,慌乱之下紧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行驶到路边的泥土地里,留下了清晰的轮胎痕迹。

  前面驾驶室可以坐2人,后面还可以拖货。这种卡车在广州有一二千辆,大多数都用在建筑行业的装修人员运送少量材料,或者就是以送货为生的少量私人司机使用。

  另外,通过其中几个抛尸地点都紧靠海珠区新窖镇,判断凶手很有可能在这一带居住。

  奇怪的是,警方在镇子附近道路设有多个哨卡,但抛尸往往就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这更可以推论凶手就是这一带的人,可以通过熟悉的小路绕过哨卡。

  还有,所有杀人都发生在夜晚,对于尸体的破坏也通常在深夜,抛尸却是在第二天凌晨。所有行为均是12小时内完成,从没有拖到第二天白天。

  通过凶手可以长时间在夜晚奸污尸体和剥皮来看,他应该有一个独立又不怕人骚扰的空间,比如地下室或者阁楼之内。晚上时,他的家人绝对不会过来。

  最后,从1992年5月开始,凶手突然停止了作案半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刑侦专家认为,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凶手不是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就是因疾病或者受伤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够继续作案。

  由此,公安部刑侦专家给出的范围是:新窖镇周边,有犯罪前科,有嫖妓前科,心理变态,有家室,有自己独立空间,身材矮小,性格懦弱内向,有0.6吨小货车的20岁到40岁的男性。

  更重要的是,这个男性很有可能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被公安机关打击或者生过重病、受伤之类。

  广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看到这一个分析,笑着说:你们不就是把这个案子破了吗?

  从1994年开始,警方根据刑侦专家的分析范围,加了对新窖镇周边符合的男性排查。

  随着排查的继续,范围也慢慢变得小,集中在几十个人身上,看来凶手就要落网了。

  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一个上身披着件风衣,下身仅穿一条内裤的年轻女孩,突然冲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

  这名叫黄艳红的女孩声称,她昨晚遇到广州那个连续变态杀人狂。她被骗到歹徒家里,被奸污且差点被掐死。

  年轻时候,罗树标倒是因盗窃曾经入狱过,但释放以后表现一向良好。不过92年罗树标因为嫖妓,曾经在广州市被抓过。

  罗家一看就是比较贫寒的,家里只有一些简单家具,家用电器基本上没有,柜子橱子基本也是空的。

  阁楼锁着,陆所长问刘美婷要钥匙,刘美婷回答:我没有钥匙。这间房只有我男人能进去。他说在这里做木工赚钱,木工有化学污染,不给我和孩子进去。

  推开门,陆所长一眼看到发现了黄艳红的手袋,就放在桌上。看起来,黄艳红没有瞎说,她确实被罗树标抢劫了。

  屋中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至少有十几件。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裤和乳罩,都是旧的。

  谁知道,刚看了一眼,这个20出头的民警突然用手捂住嘴巴,转身飞速向楼下跑去。

  随后,所长陆广容首先盘问了他的妻子刘美婷。刘美婷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知道带孩子照顾公婆,对丈夫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刘美婷说:我真的不知道。天还没亮,他突然跟我说有活要干,车都没开,离开家就走了。我老公出什么事了?

  刘美婷:哎。他就是好色,背着我经常去嫖妓。我的大哥二哥都曾多次看到,他同站街女搭讪,然后一起上车离开。不过我也管不了他,我跟他还有2个孩子,只能凑合着过日子。不过嫖妓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又要拘留他?

  罗树标这几年一直在做装修生意和运输生意,经常深夜才回家。他借口有木工活要做,晚上很多时候留在家中阁楼上,反锁上房门,不允许刘美婷进来。

  1992年的一天深夜,刘美婷看到阁楼的灯又亮了。几个小时后的凌晨3点,他突然听到家里卡车开动的声音。

  因小儿子这几天发高烧,此刻又烧的很厉害,刘美婷无奈只能追到院子里拦住丈夫。

  丈夫正在向卡车上搬一个大箱子,箱子的盖子还没有盖上,里面白晃晃的不知道装着啥东西。刘美婷仔细一看,吓得尖叫一声坐倒在地上,箱子里面居然是一个的女人,胸口还有大片血迹。

  听到妻子尖叫,罗树标顿时非常紧张。半天稳定情绪以后,罗树标告诉刘美婷,自己当晚在外面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这一个女人。在带着她开往医院路上,女人失血过多死了。罗树标说自己为了怕赔钱,决定将尸体丢掉。至于脱下死者衣服,是怕别人看到尸体后,很快确定死者身份。

  刘美婷知道丈夫平时很多劣迹,但认为他胆子并不大,性格比较懦弱,绝对不敢杀人,也就信了。

  在听了刘美婷的这一个故事后,陆广容更确定罗就是凶手。随后,陆广容带着刘美婷上个楼,亲眼看到那些给割

  被捕以后,广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了罗树标的DNA样本和指纹、足印、轮胎印等,同现场痕迹比对,完全一致。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对比罗树标指纹的时候,意外的发现同17年前,也就是1977年初 市家电研究所杀人案现场痕迹一致。

  刚刚结束的1977年,社会治安还很混乱,盗抢事件时有发生。有个歹徒潜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巧被值夜班回来的女主人冯丽云发现。冯发现家中有个谋生人,吓得大喊救命。歹徒见状,勒住冯丽云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歹徒还用熨斗连续打击受害者头部,导致脑浆迸裂,手段极为凶残。由于现场没什么痕迹,仅仅留下了几个带血的指纹,案件始终没侦破。

  自知杀人太多,罪证确凿,难逃法网,罗树标倒是没有抵抗,很快交代了这么多年来的犯罪经历。

  罗树标属于天生的变态,也是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他于1954年出生在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为人都比较正派,罗却从小道德恶劣,心理不正常。

  在中学时期,他就染上了盗窃的恶习,开始偷窃同学的东西,后来演变为四处偷钱,还被小卖部老板扭送去过派出所。为此,罗树标多次被学校警告处分,还被公安局拘留过。因为年纪小,罗树标没有被判刑。为此,他父亲打过他不知道多少次,但根本没用。

  高中毕业以后,罗的父亲安排他去一家工厂担任木匠,希望他好好工作,改邪归正。没想到仅仅2年后的1974年,罗就盗窃了工厂价格昂贵的木料,被警方抓捕。

  1977年初,罗树标从劳教所放出来不到3个月,又犯了大案。有一天他翻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好遇到了女主人冯丽云。冯丽云见到宿舍有个陌生人,立即高喊“抓贼”“救命”。

  罗怕再次被捕,惊慌之下冲上去用力掐住冯丽云的脖子。不让她喊叫。冯丽云拼命挣扎,还用力抓牢罗树标的脸部。罗树标是个小个子,力气不大,根本不能制服冯丽云。惊慌之下,罗树标只能用力掐冯丽云的脖子,最终活活将她掐死。见冯丽云没有了呼吸,罗树标又怕她不死,就用熨斗猛砸她头部,砸到流出脑浆为止。罗树标带着赃物,跳窗逃离宿舍!当年警方能力差,案件始终没侦破,仅仅留下了现场几个指纹而已。

  由于只是盗窃东西的小贼,入狱时警方并没有检查罗树标的指纹和1977年杀人案的联系。

  1982年释放以后,罗家父母希望罗树标走正道,就在9月为他说了一个媳妇刘美婷。刘美婷长相普通,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妇,性格温和。

  结婚以后,刘美婷先后生了1儿1女,罗树标依旧贼性不改,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捕。

  83年正是严打时期,罗树标没有再被判处劳教,而是直接入狱5年。罗的父母对这个屡教不改的儿子极为失望,以后再也没管过他。

  1987年刑满释放后,此时他已经33岁,前后已经在监狱和劳教所关了长达8年,还曾杀过一个人。

  在罗树标服刑期间,刘美婷1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照顾公婆,还要在镇上打工谋生,非常艰苦。

  但刘美婷没有提出离婚,这让罗树标很感动,觉得有这样的老婆不应该再胡来了。

  出狱后,罗树标答应妻子重新做人,果然放弃了盗窃。他先从事个体装修,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因工作需要,罗树标购买了一辆0.6吨微型小卡车,将家搬到海珠区的新窖镇。

  从此到1994年被捕枪毙的7年内,至少在妻子和其他亲友眼中,罗大体还算老实。偶尔见他嫖妓,但罗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平日生活节俭!

  罗树标本人性格懦弱内向,从不敢同别人正面冲突,遇事往往躲在后面,妻子认为他不会有什么其实此时的罗树标,完全是双重性格。

  在妻子孩子面前,他伪装成一个好人,内心深处他比之前更坏了十倍。在狱中的时候,由于长期禁欲,罗树标开始有了一些变态的行为。

  在武警监督他们在监狱外劳动的时候,罗树标曾经偷盗女内裤、乳罩。这是一种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

  罗树标交代:1987年刑满释放后,他经常观看色情、暴力的录像带。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为原型的录像带,目录为“雾夜屠夫”叙述杀人狂如何奸杀女青年,割外阴和的英文录像带,对他的影响最大、最深刻。他认为很刺激,很有挑战性,并逐步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模仿欲望。为了发泄,罗树标四处偷盗晾晒的女性衣物,仅其笔记本记载的就有208次之多。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将时装店丢弃的一些残缺塑料全身模特胶像捡回家中,拼装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来的衣裙后置于床前欣赏,同时还用镙丝劈焊枪制了一个充气娃娃,用于发泄。

  除此以外,他还开始频繁的嫖妓行为。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罗树标夜间驾驶自己的0.6吨货车到天河区大街一带,将260多名在路边招嫖的暗娼载到黄埔区附近的野外,进行嫖宿。

  在这一阶段,罗树标的变态心理越来越强,已经不满足于恋物癖,开始演变为严重的恋尸癖。他开始有了强烈的杀人的冲动,开始在夜晚跟踪独行妇女,寻找目标。

  1990年2月7日晚,他游荡了两个多小时,在新洲路段发现了在赶路的番禺市女青年黄某。

  罗树标谎称自己是拉客面的,可以以很低廉价格送这一个女人。获得她的信任后,罗树标将她载至琶洲乳牛场僻静地点,试图。

  身体比较强壮的女青年黄某不从,拼死反抗,大声呼救。身材矮小、力量不大的罗树标见无法制服她,又怕她的叫声被别人听到,顿时决定杀人。由于在1977年杀死过冯丽云,罗树标对杀人很有经验。他用手死死卡住女青年的脖子,很快将她活活掐死。杀了人以后,罗树标的性变态思想泛起,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奸污,再将尸体抛在敦和路边草丛里。

  虽不是第一次杀人,罗树标也是非常惊慌的。次日上午,他还去抛尸现场察看动静,发现那里围着很多警察和群众,立即就吓跑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罗树标十分害怕,惶惶不可终日,1年内再也没有做过案。过了整整一年,见警察并未查到他的头上来,罗胆子又大了。

  罗认为:警察只会查破有因果关系的案件,我与受害者素不相识,看你们如何能奈何我?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却不敢再袭击良家妇女。这些妇女警惕性很高,不容易被骗。她们一经发现情况不对,往往会大声呼救,拼死抵抗,引来路人和警察的关注!

  变态心理是周而复始的!这种变态思想会不断累积,对于罗树标来说往往只可以通过杀人发泄。杀完人以后,又会累积起来,必须再杀人。

  变态杀人犯会不断犯案,直到死亡或者被捕。很快,罗树标又有强烈的变态思想,需要发泄。这次,他选择的是容易下手的三陪小姐。

  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开始嫖妓,几乎每周一次。经济情况不佳,他找的多是收费低廉的站街女。三陪小姐卖淫不可能在自己家乡,一般都在外地,站街女清一色都是外地人。

  根据同三陪小姐的接触,罗树标认为三陪小姐会轻易同他到偏僻地方,可以随便下手。三陪小姐对嫖客往往没有太多提防,即便双手卡住三陪小姐脖子,只要没用力,三陪小姐往往也不会喊叫。而等到用力掐住他们的时候,三陪小姐想叫也叫不出了。

  1991年2月,罗树标嫖妓的时候,由于动作粗暴,引起这个三陪小姐不满,说了几句抱怨的话。罗树标很是恼怒!在易完成之后,罗树标表示不满,两人争吵起来。罗树标突然死死掐住这个小姐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随后,罗树标对尸体多次奸淫,后抛尸荒野。

  半年时间,警方又毫无动静,罗树标由此认为根本不可能被抓住,开始肆无忌惮的作案。

  在嫖妓期间,对不顺的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动作的、嫖宿时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让其奸两次的、上车时察看其车牌的几个小姐,一律残忍杀害。将三陪小姐杀死以后,罗树标都用小货车将尸体载回家里,扛上独住的阁楼上,连续奸尸数次。开始仅仅是奸尸,后来花样就更多了。罗还模仿看过雨夜屠夫录像带中割尸的情节,用刀把一些小姐的、外阴割下来收藏起来。尸体则分别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装好,用卡车运到野外丢弃。

  期间,警方多次大规模排查,也曾排查过罗树标。不过,罗树标出狱以后没有再犯案,给人的感觉是老实懦弱,就没有被警方重视。

  对于警方设置的关卡,罗树标也不当回事。凭着对新窖镇的熟悉程度,他采取窜横巷,走偏僻的路线在下半夜驾车绕过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检查岗亭,就在警方眼皮底下从容抛尸。

  唯一的意外就是,罗树标用木箱装好一个小姐的尸体,准备到外面抛弃时,被妻子刘美婷发现。他对刘美婷谎称,是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

  罗树标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后,心里都有一种达到随心所欲,飘飘然的畅快感。并在有的受害人的、口腔内塞入自己的内裤、袜子,故意让自己的留在里面,看看警察有无能力查出来,要与公安局玩一场“死亡游戏”。

  作案后,罗树标每次都将女青年的体貌特征、衣服样色、奸淫经过、自己的感受以及抛尸的过程都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供日后欣赏回味。

  后来,闻讯公安机关查控得太紧,才将笔记本销毁,再另提纲式地重新记录下来。

  1992年5月25日深夜,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了现行,送工读学校收教半年。

  此时正是全市大排查变态杀人狂的时候,罗树标在工读学校,看到了市公安局有关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

  他极为恐惧,深恐被强行检测DNA。他认为这次彻底完蛋了!好在警方认为外表窝囊的罗树标,仅仅是一个普通嫖客,没有重视他。罗树标在工读学校关满了半年,才得以回家。

  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他犯罪的恶念却从未打消过,心头总是痒痒的,不奸杀总觉得不好受。

  从1992年11月底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罗树标继续作案,仅仅1994年3月至9月,就又奸杀了4名三陪小姐。

  到了9月,罗树标逐步对奸杀三陪小姐感觉无趣了。他认为杀三陪小姐太容易得手,没什么挑战性,开始又试图对良家妇女下手。

  1994年9月18日,罗树标伪装为拉客面的,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揽客。当晚12点,罗树标寻找到他认为合适的猎物,身材矮小的湖南的女青年黄艳红。黄刚刚下火车,就遇到了罗树标。罗以低廉的价格做诱饵,骗黄上了他的车。

  让罗树标万万没想到的是,黄艳红并非普通女青年,而是出生于湖南农村杂技世家。她从小在父亲监督下练习杂技,成年以后在县杂技团工作,后同一个团员结婚。杂技团的生意并不好,黄的丈夫决定放弃杂技团去广州创业。一年后,黄的丈夫在广州开了小吃店,生意还不错,就电话让黄艳红也来广州一起生活。黄艳红乘坐火车来到广州,遇到了看上去很老实的“面的”司机罗树标。

  初到陌生的广州,黄艳红对罗树标还是有些警惕的。一旦车子开到比较荒凉的地方,黄艳红就不断追问到了哪里,让他往人多的地方开。

  罗树标几次想将车子开到没人烟的野外,但黄艳红每次都大声说话甚至喊叫,罗都没有得逞。无奈之下,罗树标一反常态,决定在家里下手。

  他谎称自己回家去给儿子拿些东西,将黄艳红载到自己新窖镇的家里,还邀请黄上去坐坐看看他的一对儿女。

  黄艳红被罗树标懦弱的外表迷惑,以为这人胆小怕事,没什么威胁,就同意上楼。

  黄猝不及防,很快晕了过去。罗树标以为她死了,随后对“尸体”进行奸污。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装尸体的麻袋,黄艳红才缓缓清醒过来。她身上,颈部巨疼,阁楼距离地面高达5米,而罗家的院墙也有4米高,墙头还有很多玻璃片。

  换成一般女人,恐怕必死无疑。好在黄艳红是杂技演员出身,有很强的攀爬技巧。她也不顾自己不存在衣服,用手肘奋力砸破玻璃窗,从窗户爬了出来。杂技演员的身手,让她毫不费力的爬下阁楼,又徒手爬上高达4米的围墙,最终翻了出去。

  逃走以后,不知虚实的黄艳红不敢乱跑,躲在一个没有人住的空房子里。第二天天亮,她才敢走出房子,遇到一个买早点的老太。老太太见她全身赤裸,连内裤都没穿,差点吓背过气去。老太太赶快带她回到自己家,给了她一件风衣,一条内裤。惊魂稍定以后,黄艳红决定报警。8点,在老太的指引下,她连衣服都没顾上穿,披着风衣就冲入去镇派出所汇报情况。

  罗树标回来以后,发现黄艳红不知去向,顿时惊呆了。他知道事情马上就要败露,抓起随身的钱包慌忙逃出镇子。为了怕暴露,他连车都没敢开。

  逃到火车站以后,罗树标才发现钱包里面只有几十元。这点钱最多买一张火车票,再吃几顿饭,之后只能饿死。无奈之下,他打了个电话回家打探虚实,然后让老婆将存款送到火车站附近一个地方。没想到,此时警察早已布控,随后将他生擒。

  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罪大恶极,自然死路一条。在入狱后仅仅20多天,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

  可悲的是,直到案件侦破,还有三分之二遇害的三陪小姐还不知道身份。他们残缺不全的尸体,还放在停尸房里面无法火化安葬。甚至警方已经知道其中一个受害者的姓名和住址,上门要求他的父母收尸时!他的父母一口咬定,死者不是他们的女儿,更拒绝收尸!为什么呢?在保守的农村,女儿做是让全家抬不起头来的事情,谁会去承认。

  罗树标被捕以后,也曾经交代,他之所以杀死这么多三陪小姐,是觉得他们命不值钱,杀几个也没什么。在很多人看来,三陪小姐本来就不是人,是死是活根本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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